一、包装
产品出厂时应按产品规格、型号分别包装,包装内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,合格证上应注明:
(1)生产厂名称、地址;
(2)产品名称、型号或商标;
(3)检验人员代号。
二、装箱
产品装箱应有生产厂名称、生产厂地址、产品型号、规格、数量、出厂日期和产品标准编号。装箱标志应符合 GB/T 191 的规定(如标准发生更替变化,则以新标准为准),应有“易碎物品”“怕雨”等标志装箱应符合防潮、防尘和防震的要求。
三、运输
包装好的产品,应适合运输、装卸和搬运的要求,应防止雨、雪直接淋袭和机械损伤。
四、储存要求
储存产品的仓库地面基础应平整,堆放时要整齐,板面不与地面直接接触,堆放处应防雨,防潮,防晒,应远离火源及酸、碱等腐蚀性物质。